新北市新莊區有兩名男子,在便利超商裡拍攝領款過程,一邊嘻笑玩鬧宣稱是車手,還刻意拍巡簽點挑釁,事後把影片PO上網,引起警方注意,兩人被逮後供稱,是因為好玩才會拍攝,仍被依社維法「散布謠言」送辦。

拍攝男子:「來當車手的嗎?」

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徐子胤:「帶同鍾民及王姓等兩位民眾到案說明,本分局在警詢之後,將依社秩法第63條散布謠言罪嫌裁罰。」

原來領錢的24歲鍾姓男子,是夜市攤商,因為提款卡領錢額度有調高,當天領了五十萬,要批發煙火販賣,領錢的時候剛好朋友來找他,把過程拍下來調侃他是車手,警方調查的確沒有涉及詐欺狀況,但說自己是車手,這下被依社維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送辦,原本只是好玩想惡作劇,現在慘遭逮捕笑都笑不出來,後悔也來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