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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正案! 家屬未放棄 冤平協會籲重啟調查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謝賢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18 13:5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8 13:52

26年前台南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遭殺害棄屍,當時涉案人盧正,經調查後被判處死刑,不過他的家屬認為調查有瑕疵,四處奔走,也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經過團隊模擬試驗,以及監察院的指證報告,希望最高檢能重啟調查。

圖/TVBS

 
冤獄平反協會與盧正案的辯護律師團,在最高檢察署門口,希望能讓這起案件 重啟調查。

現場人員:「重啟調查,救援盧正,救援盧正。」

為了盧正案,不只尋求專業協助模擬試驗,更提出多項質疑,像是當年扣案的證據,煙蒂、指紋與盧正不符,以及盧正被通知到警局後,就被違法羈押訊問,長達31小時,也認為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被採用。

 
圖/TVBS

盧正原救援律師文聞:「臺南地檢的法醫,臺灣高檢的法醫中心,還有本件起訴的承辦檢察官,他們直接認定扣案的鞋帶不是兇器,因為扣案的鞋帶是多股索狀物,然後他們認定勒死詹春子的是單滑索狀物,這不是一個很離譜的事情。」

全案發生在1997年 ,台南一名女子詹春子,遭殺害棄屍,警方當時認為凶嫌是盧正,通知他之後,就一連串的訊問、羈押,隔年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不過後來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盧正的大姐也在2019年向平冤協會申冤,也在2021年、2022年2度提出救濟。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我們在2019年收到盧正姐姐的申冤信之後,我們有先走憲法訴訟,就是您剛剛提到的,剛剛提到盧正他是被收押,被在警局留置了31個小時之後的自白,這已經是一個違憲的狀況,那我們跟憲法法庭敲門,但憲法法庭並不受理,那接下來我們就向最高檢,依照剛剛說的這個審查作業要點去敲門。」

圖/TVBS

24年前,盧正被依殺人罪執行槍決,家屬認為調查有瑕疵、有冤情,靠著自白書作為判決定讞之證據,而忽略其他疑點,就算過了這麼多年,也想替他找到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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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調查#冤獄平反協會#涉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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