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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為了他!路口下車」 警護老伯過馬路

記者 林韋龍 吳奕慧 / 攝影 薛孝安 徐國衡 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7/09 19: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市內湖分局一名譚姓員警,和同事駕駛警車在路上巡邏,發現一名老先生站在斑馬線中間,行人號誌轉換成紅燈,把警車停在路口,下車攙扶;譚姓員警說,按照規定,路人過斑馬線過到一半,就算紅燈,車子也應該禮讓行人,否則會吃上一張最高3600的罰單。

下雨、路滑,一名老先生慢慢地走過斑馬線,但突然行人號誌綠燈變紅燈,老先生還在路中間,吃力的走路,警車上的員警突然衝下車,把老先生攙扶過馬路,這段畫面,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來,目擊的民眾說,這名警察實在太有愛心了。

文德所員警譚年誠:「年紀大,再來就是他的手腳一邊有中風,不良於行。」

扶老先生過馬路的員警就是他,叫做譚年誠,已經在內湖分局服務4年多,上個月底巡邏路過,原本只是覺得老先生走路比較慢,特地開車停在路口,看他過斑馬線,誰知道行人突然紅燈,一大堆車全都準備行駛。

實地回到現場,民權東路六段是台北市內湖往市區的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這個路口斑馬線大約20公尺,號誌上行人的通行時間大約40秒,按照號誌通行,時間還算夠,當天的老先生可能是剩幾秒還勉強通過,才會遇到號誌變換的危險情形。

按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車子只要開過行人穿越道,就要減速,畫面中過馬路的老先生擁有路權,一定要讓他先過,如果一般民眾過馬路突然變燈,車子也應該禮讓。

按照規定,車子沒有禮讓行人,會吃最高3600元的罰單,但如果是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還不小心被車撞到,除了自己受傷,還要賠償車子損失。

#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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