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70歲洪姓老翁日前將車違規停放在板橋雙十路附近,但因當時正處上班時間、該處又是人車較多路口,巡邏員警經過發現隨即上前開單,沒想到洪姓老翁竟不配合還兩度想催油門離開。因當時員警正在替前一輛違規車輛開單,加上製單機卡紙需要等待支援,洪姓老翁不耐久候三度催油門,這時員警剛好站在車子前方,深怕遭衝撞會發生危險,情急之下拔槍戒備,直到確認洪姓老翁無移動車輛就收回,並依法開出6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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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警方好言相勸,要洪姓老翁熄火下車,但他仍執意離開,甚至兩度催油門要走,由於當時員警的製單機剛好卡紙需要等待支援,洪姓老翁竟要求「我先走,你們事後逕行舉發」。但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車輛車內有人,若非危急情況不得適用逕行舉發,需攔停舉發,因此員警再次說明並要洪姓老翁配合,這時他瞬間暴怒,眼看警方罰單就要送出,竟三度催油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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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時其中一名員警剛好站在車輛前方,就怕遭洪姓老翁撞擊會危及生命,情況緊急因此拔槍警戒,過程僅2秒鐘,確認他車輛無移動後隨即收槍,並改以警棍戒備。事後洪姓老翁也配合於罰單上簽名,經警方勸導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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