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機車騎士,行經大安區延吉街時,未禮讓行人,剛好被巡邏員警看見,沒想到被攔下來之後,騎士不滿,堅稱自己沒看到行人,還氣得拿手機反拍員警,最後連罰單都拒絕簽收。
迴轉鳴笛,要求騎士靠邊停車。
警方vs.騎士:「幫我靠邊停一下,有什麼事情,熄火喔,你剛剛違規欸大哥,你剛剛在那個巷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時候,你沒讓啊。」
警方vs.騎士:「我怎麼樣違規,你講啊,我已經跟你說,你在延吉街跟光復南路260巷口,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不讓行人先行。」
警方再講一次,罰單也開好,不過。
警方vs.騎士:「這部分你覺得你自己沒有違規,拒簽拒收,對,權益你也知道了,對,這樣就可以了。」
最後連罰單都氣到拒絕簽收!這起衝突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由於路口沒有設置紅燈,只能靠行人和來往車輛互相留意。
其他行人:「大部分還是會那個禮讓,還是有少部分的,還是會就是因為,他們可能趕還是怎樣就先走,所以我們要等那個車子的空檔的時候,就趕快過去。」
其他機車騎士:「就你說如果因為我們騎車的話,或是開車的話,一定會看行人有沒有走過去。」
有行人坦言車一多,就會有人沒讓行人先行,所以只好站在路邊等帶時機再穿越,避免發生危險,這次沈姓騎士被員警目睹,未禮讓行人先生,不只氣得拍影片po網,還拒絕簽收,雖然沒當場收,不過罰單已開出,將會記點三次,若被開罰兩次以上,將會加重處分至六千元。
敦化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林健智:「沈男經警方告知違規事實,一再向值勤員警表示其並無違規,無注意到有行人欲通行等語,隨後並拒絕簽收違反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開車、騎車難免會經過沒有號誌燈的路口,若有行人經過,還是要放慢速度禮讓先行,否則吃上罰單,騎士堅稱自己沒看到行人,卻沒想到員警巡邏時全程拍下,這罰單恐怕得乖乖去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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