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於2021年初回租屋處時,遭到一名楊姓男子尾隨跟蹤,趁著她開門時將其推入屋內,並親吻女子頸部並撫摸下體,嚇得她跑到一戶有電視聲的鄰居門外求助,沒想到鄰居竟然將電視音量關閉,沒有要理會女子,而下一秒她又被楊男拉回屋內,甚至脫下女子的褲子並拉開雙腿撫摸下體,女子好不容易掙脫後跑到大樓外向一名車主求助才脫困。二審昨(2)日駁回楊男上訴,判刑1年10月。
楊男發現女子逃脫後,立刻將她再度拉回屋內持續親吻胸部,甚至試圖脫下女子的褲子並拉開雙腿撫摸下體,女子趁高跟鞋掉落時逃跑,跑到大樓外向一名坐在車內的車主求救才終於脫困。
法院一審審理時,楊男坦承對女子猥褻,卻否認侵入住宅及強制猥褻,不過一審仍採信女子的說法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楊男涉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楊男不服上訴,二審昨日宣判仍認定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