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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臉被抓出8條傷痕!父控:老師竟說「為讓他體驗」

記者 洪彩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02 20:5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2 21:37

台中一名就讀幼兒園中班的男童,不小心抓傷同學臉頰,老師通知家長,但爸爸控訴,老師為了"讓他的孩子體驗什麼是被抓傷的感覺",竟然抓傷兒子整張左臉,氣得提告傷害。

圖/TVBS

 
台中一名4歲男童左臉頰掛著八-九條的紅色傷痕,畫面經過我們變色處理,仍觸目驚心。耳朵旁能看到指甲印記。男童爸爸控訴,兒子被幼兒園一名劉老師抓傷。

遭老師抓傷男童父親:「在我接送孩子的時候,她才告訴我,我的孩子被她抓傷。」

男童爸爸說,12月22日幼兒園劉老師用LINE告訴他,兒子抓傷另一個小朋友的臉頰,他覺得很嚴重,要趕緊向對方家長賠不是,劉老師請他帶藥膏去學校,讓孩子幫同學擦藥,當下卻沒說,他的孩子被老師傷得更嚴重。

 
男童父親:「到校前,我一直覺得只是我兒子抓傷別人,我是很愧疚的心態去面對這件事情,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兒子被老師這樣下手。」

圖/TVBS

男童父親說,兒子告訴他,當天他要叫一名男童從遊樂設施下來回教室,不小心抓傷對方的臉,但老師教育幼童,怎麼是以牙還牙。

她說她要讓我兒子體驗什麼是被抓傷的感覺我覺得很荒謬即便小朋友對小朋友也不應該是大人出手到底力道多大我不知道但她告訴我她是這樣抓

男童父親帶孩子去驗傷,也到警局報案,隔兩天,園方這才知道,幼保員傷了孩子。

事件幼兒園園長:「她是說,不小心去抓傷孩子,但是我覺得這樣的行為,當然是不宜,不對的,目前老師也離開幼兒園,因為接受調查當中,是停職的。」

圖/TVBS

園方說,這名劉老師在幼兒園任教16年,表現穩定,園長則說,事後電話聯繫不到家長,她才會帶著老師去孩子家裡要探視道歉,遭家長拒絕。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經組成調查小組入園調查,如果這名幼保員對幼兒有虐待、體罰等,視情節輕重裁罰6千到6萬元,如果涉及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最重可處60萬元;嚴重者還會被將管制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幼兒園也會被連帶裁罰6千到6萬元。

臉頰還有疤,事件過後接近兩個禮拜,孩子臉頰的傷,稍稍復原了,但心理創傷還沒康復,表現得更依賴家長,晚上也不敢一個人睡覺,他們決定轉學,也要對老師提告傷害。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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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童#抓傷#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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