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2)年11月5日,在台中市發生一起街友殺人案,黃姓和廖姓街友經常在聚在一起抽菸、小酌,當時兩人起了口角,黃男憤而持酒瓶將廖男打得頭破血流,廖男濺血倒地,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後續黃男被逮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涉嫌殺人罪起訴,此案台中地院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審理,台中地院今(13)日一審,判處黃男15年有期徒刑。
黃男被依涉嫌殺人罪送辦,案經法院判決,且此案為台中第二件由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所組成的法庭,經過為期3天的審理及評議程序後,法官認為黃男有犯罪前科紀錄(20多件),本案構成累犯,且被告與被害人間並無任何重大冤仇,被告僅因細微爭執即持續不斷嚴重攻擊被害人之頭部、胸部等人體致命部位,犯罪手段至為兇狠,並參酌《刑法》第57條所規定的相關事由等一切情狀,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