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符姓香港旅客今年4月自加拿大搭機過境桃園機場轉機飛往香港,在轉機期間卻被警方發現其行李內有第二級毒品大麻39袋,總計逾27公斤。符男辯稱此行李是友人請他幫忙帶回香港,他只知道裡面是食物及禮物,但員警認為他明顯是為了脫罪而撒謊。符男利用過境轉機企圖掩蓋實際出發地,以降低司法單位查緝風險,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符男自加拿大溫哥華過境桃園機場轉機飛往香港,他辯稱自己日前到加拿大遊玩並拜訪友人,該名友人請他幫忙帶回2個上鎖的行李箱,聲稱內容物為食物及禮物,到香港後會有朋友前往機場向符男領取,但警方認為此明顯是符男為了脫罪而撒謊。
警方指出,符男利用過境轉機企圖掩蓋實際出發地,以降低司法單位查緝風險,此行為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呼籲,運輸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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