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上午高雄市傳出救護車遭撞事故,一輛救護車執行救護勤務時,於苓雅區中正一路東向西行駛,遇到一輛自小客車因未禮讓,救護車前車頭與小客車右前車頭發生碰撞,導致下方保險桿破裂,所幸無人受傷、酒駕,救護車上的傷患也立即請另輛救護車送往醫院。
警方調閱監視器,分析邵女遇執行緊急任務之救護車未禮讓,詳細肇事責任還需由交通大隊判定。而邵女因沒有避讓救護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所幸本案無人受傷、無人酒駕。救護車上的傷患轉由另一輛救護車送至醫院。
苓雅分局提醒,駕駛人行車務必注意道路狀況並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或違規受罰。警方將持續針對各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宣導及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