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現行人地獄!新北市中和一名婦人,過馬路要去兒子家顧孫,走斑馬線時被公車撞倒,造成她全身擦傷、左腳骨折送醫,警方調查,肇事駕駛沒有喝酒,他供稱沒看到人,客運業者將懲處,除了沒禮讓行人,最高罰6千,還要被吊扣駕照一年。
目擊民眾:「有婦人在過馬路然後她就(公車)前輪,右邊前輪壓到婦人的腳。」
車禍發生在11日接近中午,新北中和這個交叉路口,當時車流量大,救護車趕到現場傷者癱坐在原地,痛到站不起來,而公車駕駛也在一旁,焦急的打電話,員警先將警用機車,停在路口中央擋車,同時疏導交通。
原來公車當時右轉,要往景平捷運站,結果撞到一名72歲的林姓婦人,原本要去兒子家顧孫,半路發生車禍,造成她全身擦身左腳骨折,肇事的是53歲的張姓公車駕駛,供稱當時沒注意到行人,警方調查他沒喝酒,行經路口卻未依規定停讓,最高可罰6千還要吊扣駕照1年。
新店客運來協理:「他的駕駛經驗應該也有7、8年了,也算是一個資深的駕駛,他就是沒有按照我們給他們的,行車安全規範慢看停,所以轉彎的時候可能就是一個死角,沒有看到行人,所以依據我們內部懲處規範來做懲處。」
警方到場花20分鐘排除狀況。車上10幾名乘客,也被迫下車改搭一下班。
這回發生意外肇事公車駕駛,除了要賠償受傷的婦人醫藥費,駕照被吊扣一年無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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