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客運1輛公車今天在新北市中和區轉彎時未停讓,撞斃斑馬線上男子。市府表示,業者未落實教育訓練,將處罰新台幣9萬元。台北客運說,向家屬與社會致歉,負起完全賠償責任。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表示,台北客運667路公車邱姓駕駛員,今天上午行駛中和區壽德街左轉民德路,往五權路方向行駛時,撞斃斑馬線上林姓男子。
警方說,邱女酒測值為0;調查時,她自述因視線死角未看到行人。公車轉彎時未依規定停讓行人,才會撞到行人穿越道的林男。警方調查後,將依規定舉發,並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市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台北客運並未將停讓行人的法規,落實在每一名駕駛員身上,對此重大交通事故,將依公路法處罰台北客運新台幣9萬元。
他說,交通局並將要求所有公車業者務必落實教育訓練,也會列入評鑑項目之一,並加強稽查,發現有違失或並未落實停讓,就會扣點。
台北客運總經理李建文下午接受電訪表示,「只要有一次不遵守,就會有意外發生」。對於今天的事故,深感遺憾難過與抱歉,他已經趕往亞東醫院向死者家屬、社會大眾、主管機關致歉。
李建文說,已先致贈家屬慰問金,也向家屬允諾,公司將負起一切過失與賠償責任。另將再強化駕駛員的教育訓練,要求行經斑馬線轉彎時,務必停讓再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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