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駕駛收到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但看到照片讓她傻眼,因為影像中根本沒拍到半個人影,讓她覺得被罰的莫名其妙,事後警方也認為證據力不足,將紅單撤銷,不過屏東一名駕駛就沒這麼幸運,因為行人站在斑馬線盡頭,他沒停下直接右轉,結果秒噴6千元。
不管直的看、橫的看,違規照片中,車子四周都沒看到半個人影,農曆7月都已經過了,到底是要禮讓誰,讓當事人直呼太誇張,這樣也能檢舉嗎?但其實真相是。
記者林佑璇:「想要檢舉汽車沒禮讓行人,但是卻沒拍到半個人影,原來是自己(行人)沒出現在畫面中。」
檢舉影片沒拍到行人本人,證據力不足,高雄李小姐罰單撤銷成功,但另一名駕駛也覺得自己被罰的很冤枉,因為他行車記錄器拍下,當時路邊一名婦人提著東西站在路口,但還沒邁出步伐,駕駛直接右轉,結果被員警追上前開罰6000元,荷包瞬間大失血,但這樣到底該不該罰,民眾有不同看法。
其他民眾:「這種東西都很難判定,都是幾乎講白一點就是,警察他自己主觀意見,他覺得你違反就違反,他覺得沒違反就沒違反,所以我站在路邊講電話,你開過來我踩一步,你六千元˙那也只能算你倒楣。」
其他民眾:「(沒禮讓行人)是有啦,只是看警察有沒有看到,已經踏出那個斑馬線了,我們就按規矩走。」
按照法規,只要行人站在斑馬線上,駕駛就必須停車禮讓先行,一旦與行人距離3公尺內沒禮讓,就會開罰,只是實際狀況百百種,如何不被罰的冤枉,最好還是先停再開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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