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李姓運將無照駕駛14年,前年在萬華撞上一對父女,導致4個月大女嬰骨折,但到判決之前,他高達103張罰單沒繳,法官認為他「視國家法治於無物」,判刑7個月,女嬰爸爸更控訴,女兒晚上都睡不著,甚至在提告當天,還看見運將載客。
女嬰爸爸吳先生:「發生事情後半年,我們小孩我們晚上都沒辦法睡覺,小孩子都哭睡很難弄,因為我要提告的那一天,我還有看到他繼續開著計程車,繼續營運,那我也有把他錄起來。」
車禍發生在台北市萬華,前年運將開車從西寧南路左轉貴陽街,經過斑馬線時,沒有停讓撞上行人。
這14年期間他仍然開計程車上路,在判決出爐前更積欠了103張違規罰單不肯繳納,法官認定他「視國家法治於無物」,加重判刑7個月。
為什麼可以無照開車14年,就算車輛被警方扣車了,駕駛只要找有駕照的朋友,都能代替他來保管場領車,甚至是被警方扣車當下,如果駕駛車上有其他朋友有駕照,可以代替他開車,警方更難有執行扣車的依據。
運將的營業登記證,每年必須給交通大隊審驗,如果有靠車隊也會每年檢查,不符資格就踢出名單,但如今無照想拿回車輛似乎過於簡單;也有專家建議,無照被扣車應該修法,必須拿自己的駕照領車,又或是把無照列入刑法,才能真正遏止無良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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