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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宵夜變開房間!女子遭警官帶出場性侵 還施壓「不准報案」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黃安眴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23 10:02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3 10:02
被害女A小姐任職的酒店相當知名。(圖/翻攝畫面)
被害女A小姐任職的酒店相當知名。(圖/翻攝畫面)

本刊接獲爆料,指台北市1名官拜2線3星的林姓警官,遭控性侵一名酒店小姐。本刊循線找到被害人A小姐查證,她告訴本刊,與林俊燁是去年12月23日晚間,在北市東區的酒店認識,當時林與友人開了一間包廂,她進包廂就被要求坐在林身邊,林當時不停勸酒、毫無節制,連其他小姐都看不下去,勸林不要強行灌酒。

離場前,林俊燁突然問A小姐說:「我能不能框(帶出場)妳?」由於這攤是一名建商招待,A小姐依慣例請林問對方,建商同意買單後,幹部上前講解消費方式,並明確告知林:「大哥抱歉!我們小姐沒有做S喔!」林俊燁聽完後說他知道,還強調只會帶A小姐去吃宵夜,沒想到2人步出酒店後,林卻突然改變行程。

 

林俊燁跟A小姐說,自己一身酒氣,想先去飯店洗澡,A小姐認為林意圖不軌,以肚子餓為由拖延,要林帶她去吃東西,但到餐廳時,裡面已坐滿,不耐久候的林要求A小姐外帶,隨後逕自帶她前往中山區的薇閣汽車旅館。

林俊燁遭控把A小姐騙到台北市中山區的商旅性侵。(圖/翻攝自新舍商旅官網)


性侵事件後,林俊燁與A小姐爆發爭執。(圖/鏡週刊)

 

2人的對話截圖曝光。(圖/鏡週刊)


汽車旅館櫃台人員告知已客滿,必須在大廳等待40分鐘,林俊燁表明不願等待後,便準備帶A小姐到下一間旅館。為了避免糾紛,A小姐還特別告訴林,酒店規定小姐若被帶出場,不能去客人家裡或旅館,如果客人要求性服務,必須事先跟幹部說,由幹部安排,還告訴林她身體不太舒服,真的不想跟他開房間。

林俊燁,曾任台北市警局議會聯絡人。(圖/翻攝自三張犁派出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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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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