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警局螺絲鬆?遇亮槍恐嚇 報案2次才能做筆錄

記者 吳欣晏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7/13 19:16
最後更新時間:2023/07/13 19:35

持續追蹤這起行車糾紛!被害人指控,在第一時間回到公司後立即報案,但警方卻沒有留下任何個人資料,直到四個小時後,被害人不得已打第二次電話,才得到員警的筆錄,質疑報案過程存在瑕疵,不過,分局回應指出,在首次報案後,已回撥兩通電話,但由於被害人所留的市話沒有人接聽,直到第二次報案電話後,警方才得知嫌疑人有亮槍的情況,兩方說法截然不同。

圖/TVBS

 
這起行車糾紛事件中,對方竟然拿出一把槍來恐嚇,無論是真槍還是假槍,民眾很難辨別,面對這樣的情況,第一時間報警是當然的反應,然而,有人發現報警過程中似乎有些不對勁。

具體來看,被害人兩次報案的時間軸顯示,在6月21日下午2點4分回到公司後,他趕緊報警,然而,警方在當時沒有留下任何個人資料,直到下午6點14分,他指控打了第二次報案電話後,才得到員警答應找時間做筆錄。

被害人:「我報警時,剛遇到一起行車糾紛,對方從車窗拿出一把槍,我想報案,但警察的態度似乎有些消極,他問我需要他怎麼幫助我,也沒按照正常的標準程序說,不管什麼時間地點。」

 
圖/TVBS

中山建國所所長歐陽勳表示:「從下午2點04分到09分左右,我們回撥了兩次報案人所留的電話,但都沒有人接聽,因為是市內電話,後來,警方也沒有得到他的回撥。」

不過,分局對此解釋說,在第一次報案電話結束後,已回撥了兩通電話,但都沒有人接聽,隨後,警方開始調閱監視器,直到第二次報案電話後才得知對方有亮槍的情況,兩方的說法明顯相佐,讓人困惑不解,對於民眾在遭遇行車糾紛時,該如何報案,流程又應該是怎樣的,值得深入探討。

資深刑警:「當有人撥打110報案時,我們會詢問車禍發生的地點,然後將案件轉交至派出所派員到場處理,我們不會不留任何資料,因為每一通電話都被視為一個案件。」

圖/TVBS

如果在車上報案,對方離開後,被害人可以自行移動,到鄰近的派出所報案,也可以使用視訊報案,直接與勤指中心聯繫,然而,這起行車糾紛卻變成了一場風波,儘管最終抓到了嫌犯,但這也讓民眾對整個報案過程感到不滿。

◤2024名古屋旅遊推薦◢

👉名古屋超夯6玩法!親子美拍7景點

👉萬聖節衝「樂高樂園」!打卡巨型南瓜燈

👉下載食尚APP!天天搖一搖抽好禮


#車禍#警方#嫌犯#警察#糾紛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48

0.0937

0.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