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文心路口昨(10)日一處建案因施工吊臂掉落,導致行進中車廂毀損,造成1死10傷。事故的吊臂有因操作失誤、鋼纜材料的老化推測,整起事件引起輿論譁然,警方將現場作業的8名工頭(現場負責人)與工人,依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中檢今日傍晚裁定4人分別以50萬元、30萬元、20萬與2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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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後認蔡姓工地負責人、劉姓吊車業者、呂姓操作人員、許姓指揮人員等4人涉刑法過失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諭令蔡姓負責人5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各20萬元、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後續將徹底清查捷運行車及施工安全等相關事證,以釐清相關刑事責任。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