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國小二年級導師涉對學生不當管教,十幾年前惡意虐待學生,把學生當成狗用繩子拴住,還拉著繩子帶他去上廁所,當時被社會局開罰6萬元,不過該名教師屢勸不聽,去(2022)年又傳出體罰學生,還強迫餵食稱其為奴隸,甚至將座位安排在「離島區」,該教師被依違反兒少法重罰16萬,成為全台第一位被二度開罰兒虐的不適任教師,學校教評會決議予以「解聘」,讓該教師離開校園。
針對該名教師不當管教事宜,教育局表示,該名教師屢次違反兒少相關規定,已非初犯,市長盧秀燕關心兒童及少年權益,斷然處置,學校教評會決議予以「解聘」,讓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
教育局進一步透露,該名教師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遭社政裁罰案,教育局於今年4月25日即函請學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2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學校今日召開教評會審議結果,處以該教師「解聘,1年不得聘任」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