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女駕駛,經過路口時看到有員警站在斑馬線上,她等了大約七八秒,以為員警沒有要通過,因此直接轉彎,沒想到立刻被後方另一員警攔下開單,讓她覺得員警根本是設陷阱,但警方澄清,當時員警確實要過馬路,到對面的警車拿東西,並沒有故意設陷阱釣魚,也呼籲任何車輛看到斑馬線有行人,都應該停車禮讓。
當事人吳小姐:「我真的不知道說這位所謂的行人,他是否要通過那我們,也等了七到八秒左右。」
女駕駛被攔車開罰,覺得相當錯愕,她說當時號誌亮綠燈後,過了大約七八秒,覺得員警沒有要通過,才會決定轉彎,卻因此被開罰,認為員警根本是設陷阱。
事發地點,就位在台中工業區38路和28路口,被民眾指控執法有瑕疵,警方出示監視器澄清,因為當時警車停在對面,員警過馬路要到車上拿東西,看到女駕駛起步轉彎,卻沒有停下的意圖,才會停下腳步,絕對不是故意釣魚。
光是今年一到二月,警方取締未禮讓行人,已經從去年的7639件,增加到1萬3069件,比同期增加了71%,顯示警方大執法決心。
女駕駛無奈,都已經看了六七秒,以為員警不走才通過,沒想到還是被開單,但警方解釋,駕駛人在路口發現有行人,都應該停車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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