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花錢買「獎」?金獎產品 網路報名7萬6千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趙國瑞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27 18: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持續追蹤這些得獎產品的獎項,到底誰發的,根據議員資料,屬名「秋節優良食品評鑑會金牌獎」的獎項,原來核發單位不是美食團體或評審,而是家平面刊物,而且民國80年已經解散,如今找不到地址,網路上,但有一份「報名表」,填寫能加入頒獎,但捐贈金額是7萬6千元,等於變相花錢買獎,消保官表示,如果廠商是肉乾得獎,卻在餅乾包裝,加註獎項,業者恐怕涉及廣告不實。

廠商vs.民眾:「馬祖特產,歡迎試吃、試喝。」

世貿三館裡,伴手禮廠商賣力推銷自家產品,民眾邊試吃,邊看包裝,產品給客人的第一眼印象,很重要,於是乎,不論賣的是土鳳梨做的鳳梨酥,還是包著本土種的花生做成的軟糖,包裝商品的紙盒,都有各式各樣的獎項加持。

民眾:「得獎不見得買我們要嘗試看看,好的才會選購。」

就怕採到地雷,民眾精挑細選。其實市面上的得獎產品,真的獎不完,網路上就有這麼一份金牌獎報名表,仔細看,表格的最後面,大剌剌寫著,本協會不是營利的法人團體,會務捐贈金額是7萬6千元,這不是花錢買獎嗎?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許宏仁:「業者是不是真的有得獎,這部分假設說,今天只是看到別人貼了一個獎項,自己也來貼一個獎項,捏造的獎項,這可能會涉及廣告不實。」

像是這款醬油,就在網頁上強調,曾經得過「秋節優良產品評鑑會金牌獎」,但追查發現,頒獎的單位「大華晚報」,是一家平面刊物,而且80年已經解散,按照當初登記地址,根本找不到門牌號碼。

另外,像是羊奶和牛肉乾這2種商品,也曾在「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頒發的3個獎項中獲獎,但來到中山區的協會辦公室,招牌不符比例的小,而且也是一個法人團體,新北市府表示,辦過的3屆特色伴手禮都經過評審、網友和民眾試吃,才會給獎;民眾買伴手禮還是放進嘴裡,親自感受,比較實在。

#伴手禮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79

0.0512

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