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名被指控,涉及種族歧視的駕駛,是名外籍人士,在台灣一所國際學校擔任理事,他澄清當天是女騎士先出言挑釁,說這裡是台灣應該要說中文,還一路尾隨,最後沒注意交通狀況發生車禍,強調雙方當天已經握手和解,才選擇不提告。

發生行車糾紛,外籍男子遭指控,比出「小眼睛」的手勢,要女騎士回去大陸,還說騎機車是窮人,對此外籍男子以文字回應,是女騎士先發表種族言論,說這裡是台灣我作為外國人不屬於台灣,還說我應該要說中文,我告訴她如果她只想說中文,就應該搬到大陸去,指控對方一直跟著他,在他停下來找車位時,騎士沒注意交通狀況撞上轎車,才會發生車禍,喊冤是先遭到挑釁才會反擊,而女子也不滿,在台灣竟會被外國人種族歧視。
女騎士家屬:「最不解的地方就是,我們在台灣被外國人歧視,我們是台灣人,然後一直叫我們回去大陸,好像看不起我們騎摩托車,就覺得想說,騎摩托車就是很窮,但我覺得這是台灣的文化,他應該要接受這件事情。」

但律師提醒這樣的言論,可能已經涉及公然侮辱。
律師簡榮宗:「這個部分是有可能構成,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罪是從被罵的人,主觀上判斷你說的話會造成我名譽的受損,情緒的不快都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