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表示106年增訂的條例,只要非法日租業者在網路刊登營業訊息,就算沒有當場抓到營業事實,就能裁罰3到30萬的罰鍰,5年來法制局已經取締207件非法日租套房,總共開罰621萬。

上石南十巷,這家外觀看似民宅,其實也是經營日租套房,一一拍照登記,還有一些是藏在公寓大樓掩人耳目,社區有警衛,沒有人檢舉根本不知道,台中市法制局統計,光是這5年來,就取締了207件非法日租套房,平均1年取締41件,大部分都聚集在逢甲、一中和勤美草悟道商圈,總共開罰621萬。

網路一搜,逢甲這間日租套房資訊就秀出來,還有內部房型照片,一晚價格從400到600多塊不等,但法制局表示,光是在網路上刊登營業資訊,就算沒有當場抓到營業事實,照樣可以開罰。

法制局補充,非法日租套房,沒有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房客出入複雜,要是發生危險也沒有保障,呼籲民眾要住宿,還是找合法旅宿,才能住的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