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和美日前發生車輛對撞車禍,轎車駕駛穿拖鞋開車,拖鞋掉了彎腰撿,造成車輛偏離車道,撞上對向來車,警方追查出,肇事駕駛,為撿拖鞋肇事,而且才17歲,無照駕駛。
對撞兩輛車,一黑一白,白色外號「台灣神車」,黑色休旅車有進口厚實鋼板,車禍是6日發生在彰化和美,不但車輛毀損人受傷,還撞上電線桿,附近住家也因此停電。
附近住戶:「跨越中線過來撞他,撞他的時候,又撞到電線桿整個都斷電。」
被撞的休旅車駕駛,34歲的王姓男子,腰部疼痛,被扶著坐上救護車送醫。
至於白車駕駛沒有受傷,肇事原因在他突然偏離車道。
和美交通分隊長李宜蓁:「是一部自小客車的駕駛,因彎身撿拾掉落的物品,致車輛跨越車道線,與前方對向車輛發生碰撞的A2(人受傷)交通事故。」
駕駛彎身撿東西,撿的是拖鞋。而且他94年次,未滿18歲無照開車上路。
陳姓少年17歲輟學,家中是廟會陣頭,當天他開著媽媽的車出門,從伸港返回彰化市住家時,腳上的拖鞋脫落,彎腰撿拖鞋發生車禍。
跨越雙黃線罰600到1200元,無照駕駛可罰6千到1萬2千元,得負肇事責,還有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都得上安全講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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