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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指紋焚屍案 斷頭藏馬路邊涵洞

記者 朱怡蓉 / 攝影 趙立 吳忠勳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26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發生在高雄縣大社鄉的斷頭焚屍案,死者確定是4月分才出獄的鍾姓男子,疑似跟朋友有毒品及金錢糾紛,他被剝掉指紋,還斷頭焚屍;警方根據凶嫌供出的地點,找到了屍首,但趕到說要投案的嫌犯租屋處時,他已舉槍自盡身亡。

就著手電筒微弱的燈光,員警找到了被丟棄的頭顱,它竟然被藏在寫著嘉惠百姓牌樓旁的小小涵洞裡。員警:「被硬塞進去的那一個小洞,有水就被漂走了。」

裝在黑色塑膠袋裡的頭顱,被塞在小小的涵洞裡,距離棄屍地點有2百公尺,警方研判,是因為洞口太小塞不進屍體,嫌犯才會再往更偏僻處藏屍,而涵洞雖然就在大馬路旁,卻很難發現,警方是根據自殺嫌犯的供詞找到的。

39歲、有毒品前科的嫌犯,昨天下午1點左右,打第一通電話給警方,坦承殺了人要投案,還說很後悔,2個小時後,他又打電話供出丟棄屍首的地點,還說殺人是因為槍枝走火,第三通電話,跟警方約好投案,但警方找到他的租屋處時,他疑似畏罪朝自己頭部開槍死亡。

記者:「有用遺書交待一些案情嗎?」高縣刑大副大隊長楊春長:「簡單簡單而已,這部分我們還深入在追查當中,他跟(被害人)是朋友,跟他是朋友。」

疑似因為毒品及金錢糾紛,男子竟然殺了朋友,還殘忍地把他的雙手的指紋通通剝掉,並且斷頭分屍丟棄。死者弟弟:「他是怎麼分屍的,那不是先打死的,可能是用藥…。」

才出獄8個月,竟然遭到殺害凌遲,死者家屬難以接受凶嫌殘忍手法,到底有沒有共犯?警方還要追查。

◎畫面警方提供

#焚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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