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貨車駕駛,日前開車遭警方攔下開單,原因是沒在內線道左轉,駕駛當下沒多想,但回家後看行車紀錄器,發現根本沒違規,氣得打1999申訴,指控員警亂開單,卻要民眾舉證銷單,而這名員警坦承開錯罰單,遭記劣績一次!
黃姓駕駛:「員警說我直接從中間車道左轉彎,想說奇怪不可能,我跟著前車一起走,違規的話整串都要違規,不可能只有我違規,為什麼只會攔我,警察就說他非常確定,他在後面從頭看到尾。」
黃姓駕駛2日下午三點多,開小貨車準備去送貨,行經台北市南港向陽路重陽路口時,突然遭警方攔下一口咬定他違規,黃姓男子當下不願爭辯,直到回家看了行車紀錄器,發現當時左轉號誌燈亮起,自己跟著前車開在內線車道左轉,明明沒違規,卻收了一張罰單,最高罰1800元,打電話給1999申訴,並附上行車紀錄器,要求警方撤銷罰單。
黃姓駕駛:「當然無奈啊,我是在外面送貨的人,我那個行車紀錄器這樣抓下來,真的要花很多時間去自清,員警開單應該是他要舉證,為什麼是我還要舉證去自清。」
為了舉證,自己花時間找證據,後續跑行政程序,又得等上好幾天,駕駛不滿警方亂開單,倒楣的卻是民眾,這名員警事後坦承失誤,說當天車流量大,不小心看錯車,遭分局註記劣績,恐怕影響未來考績,由於警方開單,目視即可認定,不須照相存證,這回幸好駕駛有行車紀錄器自清還原真相,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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