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從上個月1日開始上路,警政署統計截至上個月底,全國總共受理394件,大多都是用網路通訊軟體掃擾為主,其中檢方聲押獲准的6件,幾乎都是有作出近身尾隨監視的騷擾樣態。而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也分析,發生在轄內的案件中,當事人雙方關係只「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同居伴侶」最為主。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受理符合跟蹤騷擾法案件共計有52件,其中家暴合併跟騷案類計有20件,而當事人雙方以「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同居伴侶」關係為最多,也就是俗稱的「恐怖情人」,「陌生關係」次之,再者才是「追求關係」。

警方分析行為人與被害人年齡均落在30歲至39歲間,行為態樣以「歧視貶抑」最多,次為「尾隨接近」與「通訊騷擾」。警方解釋,歧視貶抑的方式包含以通訊、面對面或透過社群平台方式進行帶有性別歧視或仇視辱罵的警告文字或言語,例如「我知道你住在哪裡」、「你這個水性楊花的人」、「我要散佈你的私密影像」等。

更多新聞:影射謝長廷兒耍特權嗆「知我爸誰嗎」 條子鴿加重誹謗罪起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