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女友分手之後,還長期傳送簡訊騷擾前女友,儘管被害人已經聲請家暴保護令在案,但男子隔了半年,仍於6月1日再度傳送騷擾、恐嚇簡訊,被害女子只好到士林警分局報案,提出跟蹤騷擾告訴,並請求警方核發書面告誡約制前男友。警方調查審核後,也發出書面告誡,該名男子也成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以來首例案件。
北市婦幼隊說明,該名女被害人去年底就已經和男友分手,但是前男友卻還是長期傳送騷擾簡訊給女子,被害人先是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前男友仍絲毫不在意,於今年6月1日再度傳送簡訊騷擾、恐嚇前女友,女方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便到士林警分局報案,提出跟蹤騷擾告訴及請求警方核發書面告誡約制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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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傳送簡訊騷擾,是典型跟蹤騷擾行為樣態,這類行為明顯觸犯跟蹤騷擾防治法,而轄區士林分局審核後也對該名男子發出書面告誡,並就違反家暴保護令罪、違反跟蹤騷擾罪續行偵辦。員警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是上路後,可以保護個人身心安全、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能夠免受侵擾,呼籲民眾不要因一時衝動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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