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凌晨5點6分左右,在高雄市六龜區發生一起奔喪途中酒駕的案件,一名23歲的趙姓女子酒駕,開著一輛白色小客車,還載著4名親友前往奔喪,途中不慎撞擊電線桿,車上4人全數受傷送醫,且乘客知道駕駛酒駕行為仍共乘,也被員警開罰。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27線0.5公里處,趙女開車載著另外3個人,前往向親戚奔喪的途中,卻逆向撞上電線桿,車牌和保險桿在猛力的撞擊下,噴飛道路中,車上4人全數受傷送往旗山醫院,有2人骨折、傷勢嚴重,其中1人已先緊急開刀。
經員警測量,發現趙女酒測值達每公升0.8毫克,警方將其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橋頭地檢署,並對車上2名已成年的乘客知道駕駛酒駕行為還共乘,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涉嫌違反酒駕規定開單。
六龜警分局長陳膺方表示,若親友知曉駕駛酒駕務必要當場制止,並請人代駕,如果共乘,除了駕駛受罰外,同車乘客亦要吃上高達6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罰單,如造成他人傷亡,要賠償的損失更難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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