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深夜4點多,在高雄市發生一起酒駕逆向且拒絕酒測的案件,一名28歲的梁姓女子,開著一輛白色的瑪莎拉蒂轎車,一路逆向行駛,遭巡邏的員警看見,立馬鳴笛指揮其停車,梁女置之不理,經攔停後,也拒絕酒測,警方依規定開罰18萬,並現場移至保管車輛等處置。
這起案件發生在前金區文武二街附近,梁女起初不理會警方的指示,隨即左轉離開,員警尾隨在後到成功一路與光復二街口攔停,梁女一下車即散發濃濃酒味,並向警方表示,稍早與朋友在酒吧喝酒,且拒絕酒測。
警方依程序告知拒絕酒測的罰則後,梁女再度拒絕,因此,員警當場開罰18萬、現場移至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2年、梁女須接受道路安全講解習及吊扣牌照2年。
新興警分局長古瑞麟表示,無論是任何時段,皆會積極查緝酒駕等惡性重大違規,並呼籲民眾,酒駕是現今社會最為人所唾棄的違法行為,提醒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酒駕會影響行車判斷力,若飲酒聚餐切記要請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切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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