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徐先生結婚,為了營造迎娶氣勢,特別花了2萬7千元,跟禮車公司租6輛高級豪華車,沒想到,迎娶當天,禮車公司沒派車來,讓新郎官被親友批評「辦事不力」,當下緊急找親友湊車子,錯過了良辰吉時,男子氣得提出精神賠償,法官認為,婚姻重要時刻發生疏漏,造成新郎被貶低人格,判禮車公司賠3萬元。
徐先生去年4月結婚,跟一名陳老闆租禮車,結果當天禮車沒來,他打電話詢問,對方回「立刻補車」,但徐先生當下已經被親友批評「辦事不力」,趕緊跟其他朋友湊車迎娶新娘子,錯過了良辰吉時,讓他面子掛不住。
民眾:「喔,我可能會生氣耶,我也是比較傳統,跟家人一起。」
民眾:「他們就是家裡長輩應該就是選定了那個時間點,然後人生只有這一次,這個時間點,你還給人家誤點,這樣不是很尷尬嗎?」
當初徐先生就是在臉書上面,看到禮車公司的宣傳片,主打超跑禮車迎娶,他花了2萬7千元,租5輛BMW加上1輛阿法大禮車,結果最後一輛都沒到,事後禮車公司退回訂金5千元,但徐先生覺得丟了面子,憤而提告求償20萬元精神賠償,最後法官判賠2萬5千元,加上訂金,共3萬元。
禮車公司員工vs.記者:「那個老闆不在,你要不要晚點打?沒有耶,聽他們講(判決案)。」
實際致電禮車公司,員工沒有正面回應,而其他禮車公司就說,出車前一定要重複確認。
其他禮車公司吳先生:「訂車之後呀,它在入車前面一個禮拜,那我們會主動跟他聯絡,確認地址跟時間,這是第一個確認,然後在每個禮拜一,我們還會在FB上面公佈服務名單,像這樣子,幾月幾號某某某,幾月幾號某某某。」
禮車公司的司機要經過挑選,參加受訓以及有良民證,畢竟,新人籌備婚禮繁瑣細節一堆,第一關車隊迎娶,一旦突槌,人生的婚姻大事就留下了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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