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昨夜開車於淡水遇警盤查,竟拒檢狂逃32公里,直到淺水灣才被警方逮捕,李男除被查獲槍彈遭送辦,還因一路狂飆等違規遭開23張罰單,初估罰鍰多達12萬元。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0歲李男開車載陳姓男子及顏姓女子,昨晚11時許開車行經淡水區淡金路、新市二路口時,遇到巡邏員警上前盤查,沒想到李男竟加速逃逸。
警方表示,不僅在車上查獲子彈8發、彈匣2個,還尋獲李男等人在逃逸過程中所丟棄的改造手槍1支,訊後,車上3人都被依槍砲、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李男不僅要負起對其他車輛損壞的賠償責任,警方也針對他一路無照駕駛、危險駕駛、不服攔查、逆向、闖紅燈等許多違規行為,共開出了23張罰單,初估罰鍰總額約達新台幣12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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