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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河酒駕害4口首度開庭 被告黃男磕3響頭受害家屬批噁心

記者 宋珮文 / 攝影 張立陵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2/15 18:23
最後更新時間:2022/02/15 19:16

去年底,高雄黃姓男子三度酒駕,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四口,導致一死三重傷,全案依殺人罪起訴,今天(15日)首度開庭,當著被害家屬面前,連續磕3個響頭,但家屬不領情,批評被告不認殺人罪,還主張酒駕致死,想減輕刑責,磕頭的動作沒誠意,太噁心。

圖/TVBS

 
去年12月26日,黃姓被告酒後開車,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林姓一家四口,媽媽身亡,爸爸和兩個女兒重傷,黃姓男子依殺人罪起訴,15日首度開庭,當下法官問,對被害者家屬有什麼話想說,他立即下跪磕3個響頭認錯道歉,還拿出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屋權狀,願意賣房賠錢負責。

受害者林男妹婿:「如果你覺得有用,我跟你磕頭沒關係呀,你把人還給我,(你覺得這動作),我不知道意義,不懂意義在哪邊,在法官面前做(磕頭)動作就很噁心。」

圖/TVBS

被害家屬批評,被告磕頭的行為噁心,也喚不回失去的生命,破碎家庭再也無法完整了,住院的林爸爸和女兒,經過一個半月治療,小女兒出院,腦傷仍然要持續追蹤,至於林爸爸雙腳行動不便,大女兒傷勢也還沒好,礙於春節前,醫院大清消被要求出院,目前只能透過居家看護照料起居。
 

受害者林男妹婿:「依他們的病情來說是不適合(出院),但是醫院的規定,所以我們也只能被迫接受,先暫時住外面,但是在行動上還是非常不便。」

受害者林男爸爸:「(兒子)左腳的刀還沒開,還有(頸部)斷掉,這裡沒有電梯,(住這裡)腳不方便。」

圖/TVBS

林家人為了後續生活,一邊努力復健,一邊還要為官司掛心,至於黃姓被告酒後還執意開車,釀成一死三傷,地檢依殺人重罪起訴,黃姓被告的律師當庭表達,整起案件是酒駕致死,而非殺人,對於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還要後續開庭審理。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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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河#酒駕#開庭#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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