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邱姓男子與鄭姓女友在春節期間找親友歡聚飲酒,休息約5個小時再上路,邱男體貼女友,怕她不勝酒力,再加上夜晚視力不佳,自告奮勇騎車載她回家,沒想到在路上遇警方盤查,邱男酒測值高達0.27毫克,被依法開罰,後座女友也連坐受罰,面臨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機車牌照3個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表示,5日凌晨0時許,員警巡邏經過鳥松區大仁北路與育成一街口,發現一對男女騎機車紅燈違規右轉後停在路旁,便上前盤查。
員警靠近邱男,發現他身上有酒味,經酒測,酒測值達0.27毫克,邱男向警方坦承,4日下午拜訪親友,飲酒至晚間7時許,休息約5小時左右才回家,因考量鄭姓女友視力不佳,又擔心她不勝酒力,邱男自告奮勇要騎車載她。
警方說,全案詢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外,因乘客鄭女為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邱男酒後駕車而不予禁止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製單,鄭女將與邱男同受酒駕罰則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機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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