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先生外遇,原配求償小三卻敗訴!台北一名婦人,指控丈夫有婚外情,認為「配偶權」被侵害,向第三者求償80萬。但法官認為通姦除罪化後,不承認配偶權存在,判元配敗訴。罕見判決引發爭議,法界認為,二審翻盤的機率很高。
記者簡育琦:「台北地院日前審理一起婚外情案件,不過法官認為台灣已經通過通姦除罪化,不承認配偶權的存在,因此判小三免賠,罕見的司法判決,在法界掀起議論。」
一名陳姓婦人,發現丈夫從2019年開始,經常在深夜和一名洪姓女子通電話,兩人還曾被目擊到,當街十指緊扣互動親密,丈夫坦承外遇,婦人像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卻敗訴。
法官認為通姦除罪化後,憲法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轉為重視配偶雙方平等的性自主決定權,不該承認配偶受一方獨佔,也就是不承認配偶權存在,即使小三沒出庭也沒抗辯,法官仍判人妻敗訴。
律師楊晴翔:「如果這樣的判決成為確定的見解,可能目前很多律師手上的案件,就幾乎沒有什麼好爭辯的,法界目前來看這個判決,是屬於極少數說,所以上訴二審以後,可能維持(原判)的機會我們認為不太高。」
審理這次案件的吳佳樺法官,父親是大法官吳陳鐶,是去年通姦除罪釋憲案中,唯一認為通姦罪合憲的大法官,如今女兒法官以通姦違憲為由,不承認「配偶權」引發各界討論。
全台一年約有80件侵害配偶權案例,求償金額大多落在50到70萬,通姦除罪後法界還在討論,是否該提高判賠金額,卻有法官顛覆外界印象,原配不服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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