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問題,屋主和前法官官司纏訟多年!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和前法官吳維雅是鄰居,因為漏水雙方興訟,男子事後敗訴在網路上發言,內容涉嫌違反個資法又挨告,法院判刑四個月定讞,前法官和家人再提求償,法官認為的確有貶損名譽,判劉姓男子要賠12萬。
屋主劉姓男子:「既然說我們漏水的話,那就是這裡可能漏水,我就弄一個浴缸,買了東西然後把它打掉啦,我就接了一個法院的一個公文,說不能動。」
劉姓屋主原本和姐姐同住,卻因為和鄰居前法官吳維雅以及家人,因為房子漏水問題打官司,為了這件事,屋主不滿敗訴,拍片上傳網路,控訴對方不只要錢還要命等字眼,更曾在住處拉布條表達不滿。
劉姓男子住在六樓,前法官吳維雅一家則是五樓,2019年因為住處漏水問題,雙方訴訟,但劉姓屋主不滿敗訴後,涉嫌接露前法官家人個資挨告,去年法院判屋主敗訴,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而前法官吳維雅與先生、公公再提民事求償30萬,一審法官審理後,判賠12萬元,全案可上訴。
屋主劉姓男子:「沒有鑑定之下,就判我輸啊,這裡幾十萬,那裡幾十萬,他們(前法官)家裡有好幾個人,每一個人幾十萬,加起來就是四五十萬這樣,然後同樣的東西一直告,一直告,那五年來已經告了,不曉得是至少有十幾次還是二十幾次。」
被控訴透露前法官與家人的個資,劉姓屋主不滿,開庭時為自己辯駁,認為不應重複懲罰,但法官審酌影片內容,有個資並貶抑前法官的名譽,裁定賠償吳維雅十萬,先生以及公公各1萬元,這樣的結果屋主不能接受,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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