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發現自家門口被人停車,於是打電話給車主,說這個位子自己已經停了十幾年,要求對方把車移走,後來他自己再停回來,當天晚上車窗卻被人砸破,懷疑是遭到報復。
車主隔天發現擋風玻璃上和駕駛座旁的車窗,共有三處疑似被人用榔頭砸破氣得報警,原來當天住旁邊的顏姓住戶發現家門口被人停車,看到有留電話就打給車主李姓駕駛,告訴他這位子已經停了十幾年,叫對方開走,自己再停回來之後,當天晚上車窗就莫名被敲破3個洞。
記者何冠毅:「其實當天他們在爭執的停車位,就是像這樣子沒有畫任何標線,只要沒有阻礙交通,其實任何人都可以停。」
像這種沒有畫線的巷弄路段,其實就等同於白線誰都能停,但有些人會把它當成私人車位長期霸佔,用盆栽三角錐是基本款,更誇張的還會釘上地樁,連接鐵鍊綁住單車或告示牌佔位。
但要是路段真的禁停,就會劃上紅黃線,警方可依道交條例56條罰600到1200元,除非停車位置擋到行人通行,例如住家或公寓大門,就能依56條中的第五款同樣罰600到1200元。
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針對巷弄內無劃設紅黃線的巷道,原則上是不開單,但是如果有他人車通行的話,這個還是依現場實際狀況來舉發。」
也要小心有些是私人土地,長得卻像一般道路,亂停,地主有權求償。雖然鄰居之間多半會有默契,會避開別人家門口,但若真的被停,其實住戶並沒有禁止別人停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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