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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幼師「屢傳虐童」轉校續教 家長北上陳情

記者 林莉 / 攝影 徐國衡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16 13:51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16 13:51

台中市一名幼教老師被家長指控常常不當對待幼童,像是惡意剪孩子的頭髮,甚至強迫孩子吃掉在地上的飯菜等等,讓受害幼童的家長相當心疼,求助無門又遇上這名老師申請退休,今天(16日)北上監察院陳情,而台中教育局也強調,已經退回退休申請案。

圖/TVBS

 
受害幼童家長:「她(幼教老師)剪我小孩的頭髮,指甲還有刺她的頭皮,剪頭髮。」

受虐雙胞胎媽媽控訴,幼兒園老師惡意剪小孩頭髮,甚至強迫孩子吃掉在地上的飯菜,離譜事件發生在去年,家長原以為自己的孩子應該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受害幼童家長:「孩子身體的傷會好,心理的陰影卻難以撫平。」

 
圖/TVBS

沒想到老師只是轉校轉班,照樣欺負小孩子,家長指控,這名老師20年換了6間學校,只要遇到嚴重投訴就請假避風頭,新學期再轉調其他學校,受害學童的家長們看不下去,北上監察院陳情,要求台中市府不要再縱容。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曾芳苑:「孩子如果去上廁所要上大號,她(老師)就把孩子丟在廁所那邊,不回應他(半小時以上)。」

基金會表示,這名幼教老師早就惡名昭彰,明明不適任,卻能一直轉換學校任職,質疑台中市府姑息養奸,更指出,11月30日,家長們透過人本基金會發函給學校和教育局要求停聘調查,12月9日,台中教育局才回文表示,案件調查中,但12月7日,教育局卻已經核定這名老師的退休案,而實際詢問台中市教育局,強調已經撤案。

圖/TVBS

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退休已經先註銷掉,這老師待過那麼多學校裡面,真正有被投訴的只有兩間國小,之前可以調任到下一間國小,校務會議調查報告結果出來,是用行政處分,學校考核會給申誡一次,案子結了才可以進行介聘。」

根據教師法規定,教師如果違反第14及15條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嚴重程度有解聘的必要就會停聘,調查完才能退休,家長們希望教育局能正視問題,應該讓老師解職,而不是自請退休還能領退休俸。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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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老師#學生#學校#家長#虐童#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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