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台北地檢署另查出合庫商銀涉配合潤寅集團提高授信額度,造成合庫商銀損失約新台幣1億元,檢察官今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1處,約談合庫商銀前董事長廖燦昌說明。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所屬分行詐貸新台幣386億餘元,北檢今年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楊文虎夫婦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追加起訴15人及5家公司。
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楊文虎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6億5000萬元。二審改判楊男25年、王女27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另查出,合庫商銀內部有人涉嫌配合潤寅集團提高授信額度,造成合庫商銀損失約1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嫌,11月底調查局兵分10路搜索,並約談時任合庫商銀授信管理部協理、黃姓前副總、陳姓前分行經理等人到案,訊後諭令黃男2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北檢今天展開第2波搜索、約談行動,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1處,並約談廖燦昌到案說明,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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