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今(14)日凌晨發生大火,奪走46條人命,也造成41人輕重傷。由於該大樓當年建造時登記為住商混合用途,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因此沒人負責整棟大樓的維護和修繕,以致未落實辦理大樓安全管理。對此,內政部表示,未來將通盤檢視強化現有法規,避免再有類似悲劇發生。
由於該大樓2至6樓及12樓已閒置多年,僅7至11樓為住宅使用,致使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致沒有管委會負責整棟大樓的安全及共有部分之維護、修繕工作。
內政部消防署對此表示,未來將與營建署共同檢視現有法規,要求這類老舊建築物應成立管委會,確保維護其建築防火避難及消防安全設備安全。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也已函請各地方消防機關全面清查複合用途建築物有供住宅使用之消防安全管理,違規者將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以預防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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