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揚名,臉書分享一段影片,有民眾在國道飆破,一路飆破260公里,車子還搖搖晃晃、相當不穩,他指控,po文者的身分是屏東縣一名議員的助理,呼籲警方主動開罰。而這名助理「陳春日」,也出面喊冤,影片是朋友分享給他的,而且他自己根本不是開這個廠牌的車輛。
屏東縣議員何輝能助理陳春日:「這是一個朋友傳給我的影片,他也是網路上抓的,這是我,我說我有看到。」
打開聊天紀錄,還有好幾段對方傳來的影片,一樣是開在國道,畫面更清楚的拍下,儀表板的時速,從217公里,慢慢往上加,直到262公里,還在沿路狂飆。只不過陳春日喊冤,影片是轉貼的,而且自己根本就不是開這個廠牌的車。
屏東縣議員何輝能助理陳春日:「FB裡面發送這影片,然後說速度總是不會讓人家失望,也沒有關於這台車也不是我開的。」
打方向盤,換檔,一氣呵成,平常都是開進口轎車的陳春日,對照影片上的車輛,儀表板真的差很大。而且依路牌推測,這輛車可能在台中、彰化路段就開始飆車。
屏東縣議員何輝能助理陳春日:「看儀表板也是進口車,不然怎麼有辦法開這麼快,就依交通規則開車啊,(會喜歡開快車嗎)還好啦又不趕時間。」
在高速公路超速,最少就罰3000元、超速未滿40公里罰3500元、未滿60公里罰5000元,超過60公里,就會依照危險駕駛吊扣駕照。要是超速超過100公里以上,最高可罰24000元。6分鐘、6公里以內不會連續舉發。
不過國道警方,目前還沒接過報案或通知,要是這輛車,真的一路從台中飆到屏東,可能就得挨罰好幾十萬,荷包都要破大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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