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找車位時,常常發現停車格裡,停的竟然是廢棄車輛,光是新北市政府統計,從去年九月至今,就處理超過一萬輛,隨意停放在路邊的廢棄汽機車,其實如果有汽機車要淘汰,可以先註銷車牌後、把車交給車廠回收,但疑似獎勵金不高、流程麻煩,有些人乾脆當成大型垃圾,丟在路邊不管,才造成亂象。
記者郭穎:「根據台北市府統計,今年1到8月,占用馬路或是車格的汽機車,機車就高達5千多輛,汽車則是2百多輛,新北市統計去年9月至今,已經超過1萬2千輛。」
根據統計雙北大約兩萬輛,報廢車輛被丟在路邊,雖然廢車回收有獎勵金可以拿,但民眾註銷車籍後,得將報廢證明和相關證件影本,寄到環保局申請,汽車車齡超過10年才能領1000元,機車超過7年領300,疑似流程麻煩獎勵金又少,乾脆直接丟棄路邊造成亂象。
保管場內滿滿的無牌車輛,上面積了厚厚一層灰,如果有車牌警方會通知車主,2周內沒移走就會拖吊,無牌汽機車則是會貼上公告,7天後沒人處理就拖吊,超過規定時間還是沒人領,就會公開拍賣。
北市環保局環境清潔管理科科長黃寬助:「我們拖到拖吊場之後會放一個月,那在這個月我們也會查出車籍,那如果他認為說還是有這個需要,那他可以去做領取的動作。」
也別認為沒有車牌找不到人,環保局人員會把引擎號碼,通報警方追查原車主,開出最高1萬800元的罰單,車輛報廢後千萬別貪方便,把停車格當成回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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