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大姐頭」的陳姓女子替中國賭博網站經營洗錢機房抽手續費,4個月協助過水15億元,不法獲利2000多萬元,警逮捕12人,彰檢依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等聲押陳女等3人獲准。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指綽號「大姐頭」的39歲陳姓主嫌在台中一處大樓民宅經營洗錢轉帳機房,專替賭博犯罪集團從事洗錢不法情事,並從中抽取1.5%手續費。
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會同彰化地檢署、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員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蒐證,發現這間洗錢機房藏匿在台中市西屯區一處大樓公寓內,採24小時3班輪班制,負責收帳、轉帳和對帳等業務。
檢警今年6月30日先前往轉帳機房搜索,現場逮捕林姓犯嫌等6名轉帳機手,查扣電腦主機、中國大陸銀行U盾、偉士牌大型重機等證物,並持續於7月28日及9月6日拘提陳姓主嫌等6人到案,查扣名下金融帳戶、特斯拉、凌志汽車各1輛等不法所得。
檢警調查,陳女主要與中國賭博網站合作,讓賭客先匯錢到中國人頭帳戶,再將錢移到集團可控的台灣帳戶完成「過水」,從中抽取1.5%手續費。單單是今年2到6月間就協助賭博網站洗錢達新台幣15億元,不法獲利2000萬元以上。
警方詢問後,將陳女等12人依刑法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陳女名下不動產共1800萬元獲准。另陳女和年約40歲林姓、陳姓共犯則遭聲押獲准,其餘9人諭令3萬到400萬元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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