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消防局一名51歲的內勤辦事員,遭檢舉上班時間,用辦公室的電腦追劇,沒想到遭主管處分後,還向同事嗆聲,說要查出檢舉人給對方好看,不過消防局得知消息,已經再次約談該名同仁,要他自己好好檢討。
民眾:「真的是有點,小誇張啦。」
民眾:「不大好呀,上班時間本來就不能追劇呀,不然老闆付薪水給你,不是就是要認真工作嗎。」
這名男子回到辦公室,質問同事是這樣當的嗎,還怪大家沒相挺還陷害,甚至嗆聲大家相遇得到,查到要給對方好看,造成同仁心生畏懼。
高市消防局第三大隊長黃楓森:「該員表示確實於公務時間,用電腦從事非公務行為,因受約詢訓示後,對於被檢舉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氣話,事後也向大隊幹部表示,是自身情緒控管失當。」
根據了解,51歲的追劇男子,有20年的資歷月薪約七萬元,縣市合併前是原高雄縣的員警,後來轉任消防局辦事員,負責承辦義消及內部定期訓練,以及技能常訓,原本應該是消防局的老鳥,擁有豐富資歷,不過卻沒有好好傳承,還倚老賣老遭到同仁舉報,除了自己被記三支劣績,更讓整個消防局得承受形象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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