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去年五月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海軍陸戰隊退伍的湯姓嫌犯,因為和人有債務糾紛,被毆打,他竟然持改造手槍朝車輛射擊,但法官從調閱的監視器發現,當時朝車子射擊時,一手平舉,一手插口袋,姿勢相當專業,認為他有殺人意圖,因此重判他七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福來:「告訴人已經漸漸將所駕駛的車輛駛離,那被告人對該車輛射擊駛離比較遠的時候還連續開兩槍。」
說人生只剩下拚這條路,要長輩不要跟他講人情道義,還要刑警別在他PO文後就跑來家裡連續兩三天找他,似乎不認為自己有錯,但法官認為他有殺人犯意,依照殺人未遂和槍砲彈藥等罪,將他重判,其中跟他的槍法很有關係。

台南市射擊委員會教練:「一般就是單手持槍,他沒有雙手持槍而且是側身在瞄準的有空氣手槍比賽跟快射手槍比賽的標準姿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