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1歲的許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轉彎和直行的汽車發生碰撞,許男人車倒地受傷,事後自行到醫院就醫,並前往三峽交通分隊報案,指稱汽車駕駛只給了他2000元現金就離去,提告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警方將汽車駕駛約談到案,他表示當下有停車詢問對方要不要報案,但是騎士沒有回答,他才會給錢後就離開現場。
黃男聲稱,當時車禍發生後,他有停車並下車查看,也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報案,不過機車騎士「惦惦」,沒有回應,所以他就拿了2000元給對方,便離開現場。不過機車騎士因為車禍造成他手腳都有擦挫傷,事後他自行去恩主公醫院就醫,且到交通分隊提告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警方依法受理報案。
轄區三峽分局提醒,民眾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應保持現場完整,並且報警等員警到場處理,以釐清肇事責任,就算雙方駕駛人想要和解,也應該要報案留下紀錄比較保險。除此之外,因為汽機車都有投保強制險,因此駕駛人報案後也要記得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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