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林園廠今天發生火災,消防局凌晨撲滅火勢。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指出,火警釀空污,將依法裁罰新台幣45萬元,將是林園廠3年來第5次被罰,累計裁罰金額達107.5萬元。
台塑林園聚丙烯廠儲存槽今天凌晨2時33分突然爆炸起火,高雄市消防局獲報後,出動林園、大林、高桂、大寮、小港分隊前往搶救。現場槽內聚丙烯成品(固體塑膠粒子)燃燒,凌晨2時58分火勢控制,凌晨3時37分火勢撲滅。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現場初步判斷可能為聚丙烯成品槽內靜電釀災,但詳細原因仍待釐清。火警產生燃燒異味散布於空氣,若經調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裁罰45萬元。目前沒有勒令停工。
根據環保局資料顯示,台塑林園聚丙烯廠曾在民國108年及109年間,因違反空污法而被裁罰,包括民國108年2件,各裁罰10萬元;民國109年2件,1件裁罰20萬元、另一件裁罰22.5萬元,若加上這次裁罰新額,將累計開罰107.5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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