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涉槍砲案遭起訴,案由士院審理中。士院認為,本案尚未完成審理程序,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孫安佐有逃亡之虞,裁定自2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孫安佐涉嫌於民國107年1月間在美國境內透過網路,購得包含9mm口徑Glock 19手槍的滑套、Polymer80廠牌的80%下槍身及其他必要零件,運送至寄宿家庭,未能組合成功而未遂。
孫安佐在美國服刑238日後遣返,於107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隨即接受士林地檢署偵訊,經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士檢去年8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孫安佐開庭時一度表示希望出國散心,請求解除限制出境,仍遭裁定自去年9月2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由於孫安佐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本月25日屆滿,士院前次開庭聽取孫安佐與檢察官意見後,認為孫安佐涉及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疑重大,且該罪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被訴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
士院認為,本案尚未完成審理程序,若未持續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仍有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發現對己不利情事發生時潛逃不歸的可能性及疑慮,而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自5月2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不服裁定得抗告。(中央社)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