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五年多來,受災戶陸續提出訴訟,希望討回真理公道,其中,29位受災戶對台南市政府及工務局提出國賠,求償2億7千萬,判決結果出爐,台南地院認為,依據當時法規,沒有規定市府人員有勘驗義務,駁回國賠聲請,而這也是五年來,受災戶提出3件國賠案,全都以敗訴收場。

這是五年前,維冠大樓倒塌案偵結起訴,劉姓受災戶勇敢淚訴自己的故事,人命不是用錢衡量,相關單位有沒有責任,要為犧牲的生命負責,劉姓受災戶跟其他28位受災戶提出國賠,認為台南市工務局未進到監督之責,全案進入司法,結果敗訴。

敗訴結果,讓到場聆聽判決的受災戶失望,低調不願意接受媒體訪問,受災戶們認為,維冠大樓在蓋時,工務局沒有到場勘驗,因此沒發現隔牆被拆,有疏失,但法官根據工務局提出,1984年的建築法規,沒有規定工務局人員要到場,市政府也不是賠償義務機關,駁回國賠。

台南市長黃偉哲:「判決的結果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對於家屬的關心是無時無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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