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林姓男子在新北林口租屋處大樓內栽種大麻,高雄市楠梓警分局獲報蒐證,日前上門搜索起出大麻植株33株、大麻成品4大包,訊後依毒品罪嫌移送新北檢方偵辦。
楠梓警分局偵查隊南北奔波日前接獲線報,林男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路上一棟大樓室內種植大量大麻樹,會同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五隊共組專案小組查緝,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警15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一大早在林嫌租屋處埋伏,直到傍晚趁他出門之際當場制伏,入屋搜索查獲大麻植株33株、大麻成品4大包(毛重157公克),另有捲菸紙、剪刀、霧化器、烘乾設備、水菸設備(吸食器)、栽種大麻用水耕設備、生長燈、肥料、培養土、種植器具一批、手機1支等贓證物。經報請北市警局鑑識中心現場勘查採證,並對大麻葉子檢測,呈現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
由於網路上有「吸食大麻無罪」文章誤導,楠梓分局表示,大麻在國外部分國家地區尚不違法,但在國內仍屬第二級毒品,吸食大麻會對身體產生的毒性作用,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主要徵狀。
若有製造或販賣行為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以下罰金,單純施用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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