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于姓男房仲為情持藍波刀刺殺林姓運將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9年8月。死者父親聆判後表示,判太輕、不服氣,將上訴。
法官宣判完後,當庭向死者父親說明判決理由,合議庭認為,于男確實有殺人犯意,但應該屬於未遂犯,與檢方起訴的罪名殺人既遂不同,雖然林姓運將最終死亡,但其死亡結果及原因仍須審酌,因此依殺人未遂及妨害秘密罪判于男9年8月、同案被告江姓女子妨害秘密罪判刑8月。可上訴。
全案緣於,于姓男房仲去年4月間在萬華區持藍波刀疑隨機刺傷林姓運將,林男去年7月間拔管後過世。檢警原以為是一起隨機殺人案件,但北檢偵辦後,查出于男為情(女同事)殺人,且趁機在林男計程車上裝設GPS追蹤器,去年8月間依殺人、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協助于男安裝GPS的江姓女子一併起訴。
檢方起訴移審台北地院後,台北地院開庭期間,于男承認殺人、沒預謀,哭求交保,他想向死者上香並籌款給林家,不會逃,也當庭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我做錯事,請您一定要節哀,對不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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